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地区发生罕见的干旱天气,为解决干旱缺水地区的空调冷热源问题,美国率先研制出风冷式冷水机,用空气散热代替冷却塔,其英文名称是:Air cool Chiller,简称为Chiller!
制冷设备
在空调历史中,美国已经发展和改进了有风管的中央单元式系统,并得到了正在现场安装和修理有风管的单元式空调系统的空调设备分销商和经销商的强力支持。WRAC是最简单和最便宜的系统,能够很容易的在零售商店中购得,并在持续高温来的时候自己安装。同时,无风管的SRAC和SPAC自70年代起在有别于美国市场的动力下在日本得到发展和改进。之后,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在90年代被转让到中国,这是通过与当地公司(包括主要元件如压缩机、热交换器、电劝机、精细阀和电子控制器的本地制造商)组成的合资公司进行的。在90年代中国也从其它先进国家吸收了较大型空调设备的先进高新技术,并与多数是美国的大公司组成合资企业。现今,中国已是一个顶级国家,她的当地主要工厂和合资企业制造了大量SRAC和SPAC以满足增长的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日本过去几年在把SRAC和SPAC机组出口到中国、欧洲和中东以建立新的市场。但是中国现今已是最大的空调出口国,在2001年出口的WRAC,SRAC和SPAC机组总数达500万台,2002年预计有750或800万台机组出口,而日本正在失去出口的地位。
市场分析
发改委公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0%、30%、36%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65%左右,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5%、8%、10%以下”等指标。受此政策导向影响,我国冷链物流的发展迅速,为相关制冷设备带来积极影响。未来冷链物流仍将继续成为制冷设备行业最重要的成长点之一。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03-2013年,我国制冷设备行业的销售收入从366亿元增长至232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高达20.3%,总体呈平稳增长的趋势。
从政策以外的发展驱动因素来看,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引起了食品消费结构的变化。乳制品、肉禽蛋、冷饮、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以及反季节食品消费比例的提升和消费量的扩大,对冷链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年轻一代的居民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对于速冻食品等消费接受程度也不断提高,也对冷链物流提出了要求。
食品安全已经得到广泛的关注,食品腐烂变质也是广大居民关注的重要食品是否安全的因素。食品安全行业标准不断提高,所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防范事故的发生以及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会新增或升级冷链物流设备。此外,国内食品养殖及加工行业和物流行业长久以来较为分散,个体户养殖和加工企业占据了相当的比例,随着行业的规模化企业经营趋势显现。而规模化经营的企业对冷冻设备的需求显著性的高于个体户,因此也会拉动制冷设备的需求增长。
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制冷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制冷设备。根据《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其中,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内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材料,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随后审查组织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产品抽样与检验,并在对